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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分區房地綜合討論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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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1 【情報】政院拍板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 發表日期:2015-02-11 20:47:33

sexy999 (Beauty)

會員等級:新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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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拍板,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。自用住宅不限一屋,但售價4,000萬元以內的房產,交易利得可享免稅;為抑制短期炒房,持有未及二年的房產將採差別稅率,初步訂為20%以上。
行政院確定如期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改革案,財政部預定將在明(12)日由部長張盛和對外宣布課稅方案,農曆年後修法條文即會送交行政院審查,趕在上半年完成修法,最快明年實施。

財政部昨天二度向行政院長毛治國簡報「房地合一、實價課稅」稅制規劃案,會中做成多項重大決議,房地合一仍將選擇「最輕稅版本」,但轉以「炒房重、自住輕」的方向做為改革訴求。

在課徵稅率部分,營利事業及個人出售房產,確定採取單一稅率17%,但為配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奢侈稅)同步退場,另訂個人短期買賣房產的差別稅率,初步至少20%以上,並可能依照巢運等公民團體要求訂為30%,藉以回應外界對投機炒房應課重稅的訴求。

爭議較大的自用住宅免稅條款,由於行政院堅持房地合一課稅改革案,要以保障最大多數自用住宅為原則,財政部原訂一戶一屋、售價2,000萬元以下才得享免稅的主張已被推翻,自用住宅在特定條件下,不再以一戶為限,出售價格低於4,000萬元者,即可享有免稅。

據指出,自用住宅雖不限一屋免稅,但會訂有出售次數與期間限制,例如,五年內僅能出售一戶自用住宅享有免稅,且需符合設籍、自用與售價不超過4,000萬元等條件,其出售利得不論高低,均排除課稅。

房地合一課稅的施行年度預定為2016年,但納入實價課稅範圍的房產交易,則不會溯及既往,「日出條款」將會保留。

財政部原訂僅限新法生效前五年取得的房產,新法生效後出售,才需按實價課稅,行政院認為,溯及既往的時間長短,應再與國民黨團溝通,未來由立院決定。

只能說, 不只投資客, 連立委都解套了 ~

# 2 【情報】政院拍板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 發表日期:2015-02-11 20:47:58

mgga1561 (亂七八糟)

會員等級:一般會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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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價合理性的調整應該是針對普羅大眾的收入,
4000萬以上是普羅大眾買得起的房子?
猜不透政府的想法.
只知道政府還是跟財團站在一起.
我會知道怎麼投總統大選的!!!!!!

# 3 【情報】政院拍板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 發表日期:2015-02-11 20:48:17

return (富貴險中求)

會員等級:新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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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本不該對普羅大眾設這種條款~要針對區域!!

不然台北市民活該被課?其它縣市客到的機率卻很低..

# 4 【情報】政院拍板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 發表日期:2015-02-11 20:48:46

Titan97 (泰坦)

會員等級:新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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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持2000萬以下就好了啊,又改成4000萬,除了台北市外,其餘超過2000萬的房子不是豪宅是什麼??

另請教,稅基究竟要如何計算?之前奢侈稅是以成交價課稅(1年內15%,2年內10%),而現在的房地合一是以低買高賣的價差當稅基嗎(價差的17%)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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