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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1 【情報】新竹市長林智堅 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 違建費用 屋主自己付 發表日期:2015-01-08 11:25:43

IQ18 (別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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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台北市長柯文哲決心拆違建引發關注,其實放眼台灣被報拆的違建超過60萬戶,要一間一間拆,25年都拆不完,另外也衍生出經費問題,許多縣市根本沒有拆除預算,拆除龜速讓違建情況越來越氾濫。

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由現行法令而言,屋主加蓋違建,公部門依法支出公帑進行拆除,產生全民買單的不公平現象。

新竹市長林智堅表示,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,以後拆除的經費,請違建者自己來付,一定要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。

另外,高市府拆除大隊指出,每年度拆除預算幾乎都是固定的,拆除進度上最大阻力還是民代關切。

 



又是官說angry

# 2 【情報】新竹市長林智堅 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 違建費用 屋主自己付 發表日期:2015-01-08 11:26:14

fag818 (我要打十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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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市長有空每天說點不痛不癢的話
麻煩行行好,抽空公告一下那消失的170棟違建名單吧?
難道真打算硬不公布,死不處理?
沒公告的那些可藏著不少層層違建到8或9樓的!
公告一些小型部分樓層的違建來擋輿論子彈,這也太敢了吧!

# 3 【情報】新竹市長林智堅 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 違建費用 屋主自己付 發表日期:2015-01-08 11:26:36

slow357 (懶骨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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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常識的作法, 現在才在提

大家就可以知道, 自己選出來的人平常在做什麼 ~

# 4 【情報】新竹市長林智堅 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 違建費用 屋主自己付 發表日期:2015-01-08 11:27:20

under46 (下面羊死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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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媒體斷章取義,就是在愚民~

依建築法第96-1第1項:

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均不予補償,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。

就明文規定本來就是建築物所有人負擔,政府在讓其自行拆除時間過後不拆除者,會由公權力強制拆除,費用只是代墊,逾期不繳就送強制執行。
 



法令上為確保公共安全,該有的武器都有,問題只在首長有沒有魄力頂不頂得住壓力,跟最重要足夠的人力。但拜託不要藉機愚民跟邀功。

# 5 【情報】新竹市長林智堅 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 違建費用 屋主自己付 發表日期:2015-01-08 11:27:42

house15 (梁山伯住陰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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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不用自己花錢,那就多找些失業的人去拆除大隊

降失業率又能拆危樓

# 6 【情報】新竹市長林智堅 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 違建費用 屋主自己付 發表日期:2015-01-08 11:28:08

fmpoak (蒙奇D能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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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【house15   (梁山伯住陰宅)】之銘言

> 既然不用自己花錢,那就多找些失業的人去拆除大隊

降失業率又能拆危樓


 

 

新竹應該沒有失業率的問題 園區缺工缺很大 做不做的問題而已
找沒有專業的人拆違建 越差問題越大

# 7 【情報】新竹市長林智堅 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 違建費用 屋主自己付 發表日期:2015-01-08 11:28:45

dmow11 (說好不打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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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摸摸頭啦! 看不出來嗎?
真有點後悔投他...
拜託麻煩柯P學習一下好嗎? 直接在鏡頭前像大家說明限期拆除
這有很難嗎?

# 8 【情報】新竹市長林智堅 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 違建費用 屋主自己付 發表日期:2015-01-08 11:29:10

esm53 (黑白郎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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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除費用加在下年度房屋稅中,一起繳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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