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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分區房地綜合討論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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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1 【問題】買賣 若沒有資金流向的問題 發表日期:2015-01-09 22:19:00

fmpoak (蒙奇D能兒)

會員等級:新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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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教各位~
因土地分割後以至於我家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~
土增稅價差近百萬(140v.s40萬)
經建議和隔壁(堂兄)互換稅籍方可適用自用稅率~
但國稅局那邊說不行
代書說除非用互賣的方式~

疑慮的問題~~
互賣當中並無資金流向~這行得通嗎?
我擔心被查到後補稅~
不知各位有何建議~
謝謝~

# 2 【問題】買賣 若沒有資金流向的問題 發表日期:2015-01-09 22:19:31

sus5646 (羅密歐與豬過夜)

會員等級:新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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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  房屋有契稅,報所得稅時有財產交易所得;土地有增值稅
        會須要有資金流向,免得被認定贈與,補稅罰鍰。
贈與  贈與稅,每年每人有220萬的免稅額(以房屋+土地現值計)
是想移轉給堂兄,然後給他一起用自用住宅稅率賣?
應該不是很麻煩,就交給代書辦阿

# 3 【問題】買賣 若沒有資金流向的問題 發表日期:2015-01-09 22:20:36

fmpoak (蒙奇D能兒)

會員等級:新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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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2塊地隔鄰要一起賣
但我家不適用自用住宅(因分割後房屋座落的問題)
所以才要交換稅籍~不可行
才建議用互買(或贈與)後~再一起賣讓土增稅降低啦

 

舉凡土地房屋過戶,無論是買賣贈與互易,契稅是免不了的
房屋過戶是課征契稅,土地過戶才有土地增值稅

那簡單說~只有房屋買賣(老房子)和有無資金流向無關~非土地買賣~
降對嗎?

# 4 【問題】買賣 若沒有資金流向的問題 發表日期:2015-01-09 22:21:36

IQ18 (別問)

會員等級:一般會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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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好都要有資金流向 

國稅局 查很兇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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